违规野外用火,罚!
2024-03-06 22:01 来源: 凉山公安、西昌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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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防灭火天天讲

但还有人以身试法

请大家引以为戒

严禁一切野外用火




案例一:


2月28日14时许,西昌市海南街道大石板社区6组村民徐某某饭后前往田地干活,将田地周围的杂草、枯枝点燃。案发后,公安机关立即对案件进行侦办,徐某某对自己违规野外用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,依法对徐某某行政拘留5日。





案例二:


2月28日20时许,肖某某为在西昌市东城街道办联合安置小区后面的草地上种土豆,将草地周围的草木点燃,并在没有确定火源彻底熄灭的情况下离开,引发火情。案发后,公安机关立即对案件进行侦办,肖某某对自己违规野外用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,对违法行为人肖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,并处罚款500元。





案例三:


3月1日凌晨1时许,西昌市海南街道大石板社区10组发生一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。经查,系大石板社区10组村民马海某某将田地内的杂草、枯枝清理堆放后点燃引起。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海某某行政拘留5日,但因马海某某已年满70周岁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。按照村规民约,责令马海某某在全社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义务入户宣传。





案例四:


3113时许,西昌市海南街道大石板社区10组发生一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。经查,系大石板社区10组村民阿批某某将田地内的杂草、枯枝清理堆放后点燃引起。公安机关依法对阿批某某行政拘留5日,但因阿批某某已年满70周岁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。按照村规民约,责令阿批某某在全社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义务入户宣传。




案例五:


3月2日早上9时许,西昌市黄联关镇巡逻发现黄联村三组村民张某某在自己田头烧秸秆,其违规野外用火的行为被发现后本人主动承认错误,按村规民约罚款500元,纳入村级黑榜,并责令张某某义务巡山一个月。




案例六:


2月28日10时许,曾某某与舒某某二人明知不能在禁火区吸烟的情况下,在会东县鲁吉镇黑水河禁火区处吸烟,被鲁吉镇人民政府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发现,其行为已违反了《会东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》 相关规定。目前,会东县公安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曾某某、舒某某处以行政处罚。




案例七:


  2月28日15时许,沈某某明知不能在禁火区吸烟的情况下,在会东县松坪镇耕地内吸烟,后随手丢弃烟头,将地埂上的杂草点燃,其行为已违反了《会东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》 相关规定。



  目前,会东县公安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沈某某处以行政处罚。





案例八:


3月1日,韩某某明知禁火期未办理用火手续不能野外用火的情况下,在会东县野租乡耕地焚烧杂草,其行为已违反了《会东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》 相关规定。目前,会东县公安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韩某某处以行政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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